昨日,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,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目前違反黃燈信號的行為,以教育警示為主,暫不處罰。
公安部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等兩個新部令自1月1日實施以來,全國各地群眾比較集中地對“闖黃燈罰6分”的規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。不少駕駛員反映,遇到黃燈亮起時很難掌握剎車時機,容易造成車輛越線狀況和追尾事故。
1月2日,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向本埠媒體表示:電子眼暫不抓拍闖黃燈。然而,1月3日,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現場處罰了兩起闖黃燈行為,并稱全市470套電子眼抓拍系統調試完畢,將抓拍闖黃燈。1月4日至1月5日,對于闖黃燈的爭議繼續在全國范圍內發酵,七成網友認為闖黃燈罰6分不合理,一名北大教授還向公安部申請公開黃燈禁行執法依據。
昨日,公安部交管局正式向各地交管部門下發通知,要求對目前違反黃燈信號的行為,以教育警示為主,暫不處罰。公安部還明確表示,將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,科學論證,根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,進一步細化、明確對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的查處情形和處罰規定。
又訊 昨晚,武漢市交管局新聞發言人陳驥表示,嚴格執行公安部新規,暫不處罰闖黃燈。1月3日,兩名司機曾因闖黃燈所受的處罰(本報4日曾報道),向上級部門請示后也將取消。
他提醒,闖黃燈是一種危險駕駛行為,司機應為自身及他人著想,不要搶行闖燈